央廣網南京1月29日消息(江蘇台記者孫茂強 查多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從昨天開始,江蘇在南京、蘇州、無錫、南通四個城市試點實行電梯責任保險制度,並逐步在全省推行。根據這項保險,一梯兩戶的10層普通住宅電梯投保,居民每戶每年只要繳不到1元的保費中谷製冰機,而出了電梯事故,最多能賠償500萬元。記者走訪發現新規似乎吃力不討好,有居民和物業方都表示不願意出這筆錢。
  新出爐的電梯責任險規定,如果發生了電梯責任事故導致乘客死亡、傷殘,每個人最高能得到80萬元的賠償;而如果因為電梯責任事故導致受傷,每ssd固態硬碟測試個人最高能得到8萬元的醫療費用賠償。如果是因為電梯事故,使得乘客的財物出現了故障、損毀的,最高賠兩萬。但如果一個電梯事故中有多人受傷或者死亡,所有的賠償有一個累計上限500萬元。要給電梯買保險,市民最關心的自然是自己要掏多少錢?
  南京市質監局副局長王建強:它不是那種強制性規定,這個保險還是自願性的保險,它的成本支出很小。我們算了一下,每家一戶一年還襯衫不到一元錢,就是一塊錢的付出,這個對老百姓來說,非常好的事情。
  據瞭解,新裝電梯第一年,並不需要居民掏錢,新安裝電梯將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安裝單位在安裝期投保1年。而到了第二年,居民就要開始掏錢了。電梯責任險的投房屋貸款保人一般分為三部分:電梯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、電梯維保單位和電梯檢驗機構。電梯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在住宅電梯中指的就是居民和物業公司。三部分投保人保費比例分別為2:3:5,也就是說居民或者物業公司要承擔20%的費用。如果費用全部由居民承擔,按照一梯兩戶、10層樓計算,最後每戶的費用平均為0.93元。如果是高層電梯的話,那麼每戶需要承擔的費用就更少了。居民和物業公司之間對於保費要怎麼分擔,則由他們自己協商決定。面對這樣的好事,居民怎麼看?南京洪武大廈的袁阿姨表示,她不願意出這份錢:
  袁阿姨:我們交太平洋房屋了公共基金在裡面,保險不應該我們來交,應該物業來交。我們公共基金、維修基金都交的,當時就保證我們住戶,人身安全都保證的,還讓我們交幹嘛呢?
  按照質監局出台的規定,商場、寫字樓等場所的電梯,費用大頭由產權人或者物業公司承擔。採訪中,南京新街口城開大廈物業公司的朱主任對此規定的態度也是不贊成:
  朱主任:作為我們現場管理者,電梯出現安全事故比較多,我們希望它投個保,花個小錢,買一份安心。這個錢,歸根結底是誰出這個錢?從我們物業的角度來看,額外出這一份錢,物業人員成本所有成本都提升,這一塊不在原來的成本之內,所以這一塊可能有點吃力,我們物業公司電梯多了,幾百台呢。
  對上述疑問,南京市質監局副局長王建強解釋:"原則上是電梯維保單位和物業管理公司。但是目前的具體操作方式還沒出來,現在看到的只是一個框架。我們省局跟三家保險公司在談操作方式。等具體的操作方式公佈出來以後,看看下麵怎麼操作吧。"
  近年來,電梯困人的情況很常見。針對這種情況,江蘇省質監局還在這次的電梯責任保險中專設了"精神撫慰補償"條款,這項嘗試在全國來說也是首次。如果乘客被困電梯超過兩小時,每個人最多能拿到200元精神撫慰補償。
  王建強:對整個江蘇來說,大概有25萬臺電梯,這得益於江蘇電梯數量的龐大,才能推出這個比較好的險種。
  其實對我們普通的人來說,不論保險多麼有保障,比起賠償,市民更在乎的是平時電梯的質量與安全,電梯保險是個好事兒,更重要的是加強對電梯的日常檢修和對操作人員的培訓,防患於未然。  (原標題:江蘇推出電梯保險:1元保費最多賠50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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